绍兴县佛协2011年度工作总结会隆重召开

来源:绍兴安康寺

时间:2012.01.09

法弘会长发表讲话

 

参加会议的个寺院负责人


绍兴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阮建康先生发表重要讲话

 

签订安全防署条约

 

  2012年1月6日,绍兴佛教协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会在绍兴县柯岩普照寺隆重召开。


 
绍兴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阮建康先生、绍兴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蒋文、绍兴县佛教协会会长、安康寺方丈法弘法师、绍兴县佛教协会副会长振吉法师,绍兴县佛教协会副会长胡国忠居士,绍兴县佛教协会副会长宏忍法师,绍兴县佛教协会秘书长徐敏以及众寺院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总结会。


会议由民宗局副局长蒋文主持,此次会议中总结了绍兴佛教协会在2011年度完成201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情况,会议期间,绍兴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阮建康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阮建康局长对于绍兴佛教协会2011年度工作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于绍兴佛教协会未来的发展和工作提出了几点重要的建议,绍兴佛教协会2011年度工作积极推动了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创建发挥了积极作用。绍兴佛教协会在2011年度始终把坚持学习教育作为自身建和的一项基础工作,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走在时代的前列,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在2011年度,绍兴佛教协会运用会议,培养,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始终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佛教理论和教义教规。我会在2011年度共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3次,理事会3次,场所负责人会议2次,专题培训1次,发放学习资料200余册,参训人员达380人次。通过学习,使广大教职人员增长了知识,坚定了信仰,拓宽了事业,进一步提升了我县佛教界的整体素质。


此外,绍兴县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僧团威仪,佛协主动指导各寺院僧众规范地举行法会佛事活动,使得法会佛事活动规范,严肃威仪。在一年内,绍兴县佛协积极协助石佛寺,梅峰寺,寂静寺等寺院完成法会活动。特别是今年安康寺的法弘大和尚升座及全堂佛像开光的重大法会活动,在绍兴佛教协会积极的协助下使得这次重大法会圆满,安康寺法弘大和尚升座及全堂佛像开光活动也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2011年,绍兴县佛协始终切实做好佛教场所安全工作,不定期对各寺庵进行走访检查,督导各场所加强治安,消防,饮食,交通等安全工作。重大节日期间,绍兴佛教协会对于一些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确保了节日期间场所安全无事故。同时在今年我会将规范场所基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主抓四方面:一是规范场所的基建工程,二是规范场所的财务管理。三是规范场所的档案管理,四是规范场所环境管理。规范基建工程,在今年我会对于重点场所的扩建,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做到长远规划,逐步实施,严格审批,对于基建项目要求通过招标或议标方式公开进行。在规范场所的财务管理上面,在个场所寺管小组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理财,对于宗教场所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审批和监督。对日常费用单据必须说明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实行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各场所定期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场所档案管理,绍兴佛教协会积极帮助每个场所整理好宗教活动场所等级,寺院会议记录,人员管理,寺院财产登记等档案,这样为今后工作考查和宗教文化研究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今年,绍兴佛教协会继续加强对各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环境。


在2011年10月19日,绍兴县佛协第五次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23名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和13名常务理事,绍兴县安康寺方丈法弘大和尚当选为会长,胡国忠,振吉,宏忍当选为副会长。在这次换届选举中,新一届的佛协班子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平均年龄更趋向年轻化,文化程度显著提高,出家众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为起好佛协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的服务社会,弘法利生,发挥佛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


今年7月,绍兴佛教协会根据民宗局和上级佛教协会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按照既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又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3个月的认真仔细的工作,到10初,全县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告一段落,初步认定教职人员9名,暂缓认定5名,不予批准3人,另有沙弥,沙弥尼116名。


在本年度,绍兴佛教协会积极地开展了各项慈善活动。先后通过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累计出资人名币9万余元;安康寺根据年初计划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等活动,全年累计捐款捐物近10元;普照寺多次赴绍兴县福利院,柯岩夕阳红中心等地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了佛教界的关爱和温暖。

 

(责任编辑:果填)